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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学协作组

2013级上海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入学须知

日期:2014-09-11作者:shnu 浏览量:

各位同学:

欢迎大家就读我校辅修专业,请根据各专业课表安排于2014年9月12日(或13日)凭本人学生证到上课教室报到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,须向各专业教务老师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1张。

其他注意事项如下:

1、查询有关辅修专业的相关规定和通知,请点击http://jwc.shnu.edu.cn

2、请仔细阅读《学生学习指南》中《上海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》(2013级),了解相关规定,外校学生可以在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网页“辅修专业”板块常用下载查看。

3、辅修专业开学通知、上课信息、缴费通知等都公布在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网页“辅修专业”板块,因各高校开学时间不一致,外校学生特别要注意及时关注。

4、辅修专业按学期收费,学生名单确定后在每学期开学后收取一次,收取费用=每学期学分*收费标准。学生应当于开学两周内通过学校网上电子支付平台自主上缴学费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,将被取消修读资格

5、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期间若姓名、学号、所在学校、主修专业等发生变化,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教务处(徐汇校区行政楼201室、奉贤校区行政楼111室)修改个人信息,并重新接受教务处的修读资格审查。

6、凡在开学缴费修读后中途终止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习的,必须到学校教务处办理注销辅修专业学籍手续,但不退还已交学费。

7、无论何种原因,辅修专业不允许转专业。

8、“上海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疑问解答”可在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网页“辅修专业”板块常用下载查看。

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

2014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