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学宗旨
为适应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,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优势,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,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,修读我校辅修专业。
二、相关政策
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40学分及以上者,有资格申请辅修专业证书;完成并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60学分者,有资格申请辅修学士学位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:《上海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学籍管理办法》。
特别说明: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,从2022年起执行“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,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,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”。“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,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”。外校学生修读我校辅修专业不再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。
三、招生对象
主要招收具有我校或西南片联合办学高校学籍的2022级或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。如须申请辅修学士学位,要求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。
四、上课时间: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,周五晚、周六全天。
五、招收专业与收费标准:详见附表。
六、咨询时间、地点
线上:11月2日(周三)13:00 - 14:00,腾讯会议号:350-418-496
线下:11月9日(周三)11:00 - 13:00,奉贤校区玉兰苑食堂中厅
七、报名时间、报名方式
报名时间:10月28日(周五) -11月30日(周三)
报名方式:登录http://yanhuazhu.mikecrm.com/bshjM92
八、其他事项
1. 报名时,请注意选择就读校区。
2. 每生可填报两个志愿。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,将自动调剂到第二志愿。
3. 各专业(班级)满20人开班。若报名人数超计划招生人数时,将主要参考第一学期成绩择优录取。
4. 录取名单预计将于2022年12月中旬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。
教务处
2022年10月28日
附件:
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简章.pdf
上海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学籍管理办法【2021年7月修订】.pdf